我們要想讓孩子對我們心悅誠服,我們需要讓孩子信服我們、讓孩子感到我們的威懾,還要讓孩子喜歡和親近我們。三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信 服
構成父母威信的第一個十分重要的因素是信服因素。孩子對父母的信服有雙重的含義,其一是對父母精神特質的追從、向往;其二是孩子對父母的信賴。
孩子渴慕和欲求的人格、思想、能力、境界等,在家長身上具備,孩子自然產生信服并效仿,這就是追從。追從是一種亞信仰。通俗點講,就是我們身上要有讓孩子佩服的地方,而且越多越好。孩子愛玩電腦,我們是程序設計員,孩子怎么會不向往我們?孩子渴望堅強,我們意志堅如磐石,孩子怎么會不信服我們?孩子崇尚智慧,我們對很多問題都能有獨到的深刻的見解,孩子怎么會不愿意聽我們的意見?有的家長抱怨自己的文化水平或者社會地位低,其實知識或者地位并不是威信的必要因素,只要家長處事謹慎、愛動腦筋、人格高尚,就可以獲得孩子的敬佩。最怕父母自身缺乏修養又不思進取。事實上,為了孩子而自我提升是每一個父母的責任,也是家庭教育成功的保障。
“信”其實指的是家長的精神內容。假如家長精神內容過于貧乏,比如缺乏基本的價值判斷、待人原則和人生追求,假如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找不到優秀的榜樣可以效仿的話,那么極有可能導致孩子精神空虛、內心無著落。我們經常見到那些出身最下層的孩子,由于家庭處于精神和物質的雙重貧困中,導致孩子沒有追求、不懂禮儀、追求低級趣味、做事缺乏原則等,就是這個道理。
假如家長的精神內容過于浩瀚而且境界極高,既可能給孩子一個很高的起點以及豐富的精神給養,也可能導致孩子感到無法超越,而選擇退縮、轉移或者反向。比如魯迅的兒子周海嬰,不學文學,不愛哲學,而對科學充滿興趣,最后成為一名無線電專家就是這道理。因為當人們發現自己的父母是一座高峰實在無法超越的時候,與其忍受這種失望,不如另辟它途。當然,這種情況一般不會在普通家庭中出現。
如何建立孩子對我們的信賴,我認為這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讓我們先來回顧一下自身的兩個經驗。
經驗一:我們在判斷這個人是否值得信任時,往往不僅看他怎么表白,更重要的是看他的言行是否一致。假如他言行不一,我們覺得他在實際中做出的選擇比口頭上的承諾更值得我們相信;
經驗二:在我們的工作中,我們曾經試探過上司的要求是否必須按時完成。假如我們發現上司沒有精力或者不會在意和追究,我們就不愿意費力氣去完成那些我們自己并不喜歡的任務,同時,在下一次上司對我們提出要求時我們只需口頭答應就行了。
這兩個經驗提醒我們要言出必踐。第一個經驗提醒我們的是關于“承諾”的言出必踐,第二個經驗提醒我們的是關于“要求”的言出必踐。我們分別來分析一下。
對孩子言出必踐,不僅可以建立孩子對父母的信任和安全感,而且本身也是一種做人準則的示范。我們拿自己的話當回事,孩子才會拿我們的話當回事。左拉說:失信就是失敗。言而無信、出爾反爾的確是個致命的錯誤,具體來說,不遵守承諾可以帶來以下幾種不利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