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
防止孩子產生不良仇恨情緒,家長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嘗試一下:
1讓孩子發泄情緒
家長們肯定有過這樣一種體驗,當你心中有怒時,你們就會想方設法發泄出來,只要胸中憤怒發泄出來以后,心情就會平靜下來。
盡管每個人發泄的方法不同,有人摔東西,有人悶頭干活,有人大喊大叫,有人出走逛商店,有人會去爬山、跑步……其實,孩子也一樣,家長要注意孩子的情緒,了解孩子情緒波動的原因,對癥治療。
本節提到的4歲男孩兒仇恨2歲小表妹的事件,是因為男孩兒有一種挫折感,挫折引起仇恨情緒,而仇恨情緒引發了仇恨行動,所以減少兒童挫折感便是一個重要手段。
可以為兒童提供條件,讓兒童產生一種與仇恨情緒完全不相容的另一種行為。一個人很難同時做兩件事情,家長為兒童創設一個能夠吸引他們全神貫注的事情,轉移兒童的注意,然后利用這件事情使兒童具有成就感,這樣便可抵消挫折感給他們的影響。同樣,將孩子帶到大自然中,也是讓他們發泄不良情緒的有效辦法,大自然中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昆蟲蝴蝶、飛鳥走獸、藍天白云,都能引發兒童的興趣,轉移他們對不良情緒的注意。
2適當、正確的懲罰
懲罰是一種負強化法,它在培養孩子良好的習慣方面也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就是使孩子清醒地認識到什么是絕對不能做的,以便他們能及時調整自己的行為。
家長在實施懲罰措施的時候,有以下幾點需要注意的地方:
(1)要有明確的目的
家長都清楚懲罰孩子是為了讓孩子認識到自己錯了。但很多時候,由于家長的不冷靜,家長感覺孩子的錯誤妨害了家長的利益或者給家長丟了面了,而不是因為孩子的言行違背了社會道德規范。家長傷心、生氣,于是忘記懲罰孩子的目的,采用過激的方法,使孩子感到家長懲罰自己,不是因為自己錯了,而是家長生氣,有火要發泄。
(2)懲罰要適度適當
既然懲罰的目的在于教育孩子,那就要從關心和愛護的角度,在尊重孩子的人格的情況下,給予孩子適度的懲罰,讓他們認識到違反規范是錯誤的,從而深化他們對行為規范的認識。所謂適度,法國人盧梭早在300年前就說過:“兒童所受到的懲罰,只應是他的過失所招來的自然后果。”例如,孩子不愛惜家里的東西,把家里的椅子弄壞了,那就讓孩子站著吃飯,讓他體驗自己的行為帶來的后果;例如一個孩子任性,動不動就摔東西,因為媽媽沒有滿足他愛吃東西的愿望,把一個玩具摔了。那就告訴他,兩個月之內不給他買新的玩具,如果不承認錯誤的話,那就一直到他承認錯誤為止,讓孩子感到他確實需要這些東西,要愛惜這些東西,同時也認識到父母的懲罰是公正和合理的,是因自己的不良行為引起的。
所謂適當,有如下幾個意思:
一是不能妨礙孩子的身心健康。在不妨礙孩子身心健康的前提下舍得讓孩子吃些苦,例如罰站,反思自己的錯誤,限制孩子的某些自由和權利,例如不準玩游戲機,不許看電視,不許外出活動;再例如強迫孩子去做一些他不愿意做的事,去抄課文或者采用冷淡的方式,在某一段時間內不和他說話,使他感到孤單等。
二是在懲罰孩子之后,抓住適當的時機,進行正面教育,讓他真正認識到是自己的行為錯了,讓他甘心受罰。而不能讓孩子有“你不是打我、罵我、罰我了嗎,那也就抵消了我所犯的錯誤,我的心理也就平衡了”這種不正確的想法。
三是懲罰要及時,孩子有了錯誤行為,給他懲罰,使他明白是由此事錯誤而受罰;比如與來家做客的小朋友發生了爭吵,就需要及時讓他閉門思考。而不能等到此事過后,孩子已經心平氣和地干另一件事時,家長才想起前一件事對孩子懲罰,使孩子弄不清受罰的原因是與小朋友爭吵,還是現在又犯了什么錯誤。
懲罰是一種教育方法,表揚也是一種教育方法,運用得當,無論是批評懲罰還是表揚獎勵,都會對孩子起到深刻的教育作用。所以,考慮孩子的年齡特點、性格氣質,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使兒童對自己的行為有正確的認識。自己做好了,好在什么地方,家長表揚自己;自己做錯了,錯在什么地方,家長懲罰自己。這樣,孩子就會堅持好的,改正錯的,真正接受教育,既避免驕傲自滿情緒的滋長,又避免仇恨情緒的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