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爸爸媽媽上次激烈爭吵后,5歲的小雨再也沒有看見過爸爸。
他非常想念爸爸,特別想問媽媽,但是一看到臉上沒有一絲笑容的媽媽,就不敢問了。
小雨快十天沒有見過爸爸了,爸爸從來沒有離開過他那么長時間,他實在忍受不住,怯生生地問媽媽:“媽媽,我想爸爸了,爸爸到哪里去了?他為什么不回家?爸爸是不是不要我們了?”
爸爸是不是不愛我了?
媽媽為什么不回家,她是不是不要我們啦?
在現代社會,人們對離婚已經能夠保持一種較為寬容的態度。法律規定了離婚自由,為那些追求高質量婚姻生活的人提供了較大的空間和可能。
父母離婚,標志著夫妻關系在法律上解除了,但是父母與孩子的關系并沒有因此而終結。父母有責任、有義務處理好離婚帶給孩子的一系列的問題,否則,會給孩子幼小的心靈留下沉重的陰影。
對年幼的孩子來說,父母離婚是個嚴重的惡性心理刺激,給孩子帶來巨大的心理創傷。在經受父母離異的打擊后,2~3歲的孩子表現出倒退行為;3~5歲的孩子會產生自責、退縮等心理,容易發怒、打人;5~6歲的孩子則容易產生抑郁、焦慮、自卑等心理,并且容易和父母疏遠、過早結交異性朋友;6~8歲的兒童容易恐懼、悲傷,期望爸媽和好如初;8~10歲的兒童出現失落感,拒絕成人幫助,孤獨、不愛接觸人,憤怒,忌恨父母。
只要離異的雙方處理得當,讓孩子同時體會到更多的關愛,讓孩子感覺離婚后與離婚前沒有什么太大的區別。父母將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減小到最低限度,孩子還是會對生活和感情更有信心。
其實,只要保持自己的責任心和父母意識,用坦然勇敢的態度對待離異的現實,單親家庭同樣可以為孩子提供健康成長的好環境,也能為孩子創造一個好的家庭氛圍。
“都是你不聽話,所以爸爸不回家,不要我們了!”
父母離婚對孩子來說,本身就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如果父母又人為地加重孩子的心理負擔,則更加會令人孩子傷心和痛苦。
“爸爸在外面找了個壞女人,不要我們了,他是個壞蛋。”
“爸爸不要你了,我們再也不理他了,不要他來看我們,好嗎?”
現實中,一些父母在告訴孩子離婚的理由時,做法很不妥當。他們為了爭取孩子的撫養權,讓孩子站到自己的一邊,總是千方百計擺自己的理,說對方的不是,嚴重破壞了父母在孩子心中的美好形象。一旦爭取到孩子后,又總是想方設法阻止孩子與另一方接觸,甚至以此來報復對方,導致孩子無所適從,得不到完整的父母之愛。試想:一個心中父母形象都不完整、或者受到某種扭曲,而又得不到完整父母之愛的孩子,還會有一個快樂幸福的童年生活嗎?心理上會像正常家庭的孩子那樣開朗、健康、向上嗎?
“我和你爸的日子沒法過了。”
孩子是不是會因為你的回答,對生活失去信心,父母離異這樣重要的事情,僅僅因為一個“簡單”的原因?
“寶寶,爸爸媽媽已經不相愛了,再生活在一起也是不會幸福的,離婚對爸爸媽媽都好!但是,爸爸媽媽對你的愛是不變的,你永遠都是我們的心肝寶貝!”
冷靜地告訴孩子,雙方并沒有什么過錯,只是倆人生活不到一起;離婚是為了更好地生活。不管這些是不是父母的真心話,這樣對于孩子來說,不至于破壞父母在孩子心目中完整、美好的形象,減少孩子生活中的缺憾,使孩子在心理上繼續保持較為自然健康的親子關系。同時,還要明確地告訴孩子,父母雖然離婚了,但孩子與父母任何一方的關系還繼續存在,離婚后父母還像過去那樣愛他,盡可能地減少孩子因父母離婚而產生的恐懼。
“寶寶,爸爸媽媽離婚是想結束過去那種痛苦的生活,開始自己的新生活,這樣大家的痛苦都會少一些,幸福就會多一些。”
離婚,對當事雙方來說,是不幸婚姻的結束,是一種解脫,是新生活的開始,但是對于尚年幼的孩子來說,則是晴天霹靂。父母如果不能很好的處理離婚時發生的一些矛盾和糾葛,將給孩子心靈上造成無法愈合的創傷。所以父母要及時教育孩子以一種健康的心態看待離婚,為孩子創造出正常的生活氛圍,促進孩子身心健康發展。
“孩子,離婚是一種很自然的事情,沒有什么丟人的,不要把別人的議論放在心上。如果別人要議論的話,那并不是因為爸爸媽媽或者你有什么不好,而是議論的人不文明、不道德,他們那樣是沒有禮貌的表現。”
父母離婚,除需對孩子撫養、教育、監護和探視等各方面做出妥善的安排之外,還要盡量考慮孩子各方面的心里感受,對其進行正面的教育,減少孩子因為父母離異而在同學和朋友面前的窘迫和羞恥,避免孩子對未來和將來的婚姻失去信心,減少父母離婚給孩子帶來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