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毛寫起作文來不太重視標點符號,總覺得那是小事一樁。于是,我給他講了一個故事。
“明朝有個才子,有一次外出訪友,正是黃梅季節,連下了幾天雨,他只好住在朋友家里。幾天過去了,朋友看他毫無回家之意,于是就在客廳寫了一張字條:‘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說到這兒,我把這幾個字寫了下來,然后問毛毛:“你知道這是什么意思嗎?”
“是‘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毛毛慢慢地讀著,然后抬起頭來說,“意思就是天留客,但他不想留客。他下逐客令了。”
“是的。可那個客人見主人這樣讓他難堪,很生氣,見沒打標點符號,便提筆加上標點符號。”說著,我在字條上加上了標點符號,然后遞給毛毛看。
毛毛接過字條一看,讀道:“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哈,意思全反啦!”
“是啊,同樣一句話,就因為標點的不同,意思竟然完全相反。標點符號是不是很重要?”
“是很重要。”毛毛點點頭,承認道。
“在我很小的時候,你外公就常跟我講這個故事。我最近在外公的那本《語文游藝會》上也看到過這個故事。知道嗎?相傳歷史上,標點符號還挽救過一條性命呢!”
“我知道了,這個用標點符號救命的故事準是在外公的那本《語文游藝會》上。”不等我說完,毛毛插嘴道。
“你怎么知道?”我問。
“老一套,用你的話說就是‘吊起孩子的求知欲’。”毛毛學著我打電話時的語氣說。
這是我在電話里接受朋友們的教育咨詢時常說的一句話,居然給毛毛記下了,真是個小機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