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為糖尿病的化驗單通常包含以下數據:
1 任何時候血糖≥11.1mmol/L(200mg/dl)及/或空腹血糖/>7.8mmol/L(140mg/dl),不需做糖耐量試驗(OGTT)即可診斷糖尿病。
2 有糖尿病癥狀,但血糖值未達到上述指標者,應進行OGTT試驗(成人口服75克葡萄糖,兒童每公斤體重用1.75克、總量不超過75克),2小時血糖≥11.1mmol/L(200mg/dl)者可診斷為糖尿病。
3 無糖尿病癥狀者,要求OGTT測2小時及1小時血糖均≥11.1mmol/L(200mg/dl),或另一次OGTT測2小時血糖≥11.1mm0l/L(200mg/dl);或另一次空腹血糖≥7.8mmol/L(140mg/dl),方可診斷為糖尿病。
糖耐量異常(1GT)診斷標準;
空腹血糖5.6~7.8mmol/L(100~140mg/dl)、OGTT測2小時血糖>7.8mmol/L(140mg/dl)但低于11.1mmol/L(200mg/dl)。
孕期血糖偏高≠糖尿病
準媽媽孕期血糖偏高,其實并沒有發展到糖尿病,只要準媽媽注意控制飲食,及時調整飲食結構,就不會發展成為糖尿病。
孕期血糖偏高其實與真正的糖尿病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糖尿病是由于胰島功能減退而引起碳水化合物代謝紊亂的代謝障礙性疾病。
它的主要特點是血糖過高、糖尿、多尿,吃得多、喝水多但是身體卻不斷消瘦,并且總覺得疲乏;糖尿病一般是與遺傳因素、環境因素、飲食因素的相互作用引發的病癥。它通常以高血糖為主要標志,糖尿病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治療,就會引起更多身體系統的損害,危及生命健康。
孕期血糖偏高一般在妊娠前沒有任何癥狀,糖代謝功都很能正常。在孕期糖尿病的癥狀和體征才逐漸出現,部分準媽媽還出現糖尿病并發癥,如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巨大寶寶等,但在分娩后這些癥狀就會逐漸消失,在以后的妊娠過程中又會出現,分娩以后又恢復。所以這種情況的準媽媽并不是真正的糖尿病,只有這種情況在不注意保養的環境下,孕期血糖偏高在多年之后才有可能轉化為顯性的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