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當我們談到“性”這個字眼時,估計所有人都會帶著驚訝的表情,用異樣的眼光看著你。
但10年后,當性革命襲來時,當“遮羞布”被扯下時,中國人心中壓抑已久的激情便如洪水猛獸般迸發開來,“一夜情”、“包二奶”……這些以前提都不敢提的字眼似乎成了社會的高頻詞。
最近一組調查顯示,上海市的婚前性行為比率為69.34%;在北京婦產醫院做中期引產手術的女性半數未婚,其中20歲以下的女孩占14%。同時,26.7%的男人一生擁有10個以上的性伴侶。
性問題上的這些變化,是倒退還是進步?中國的性現狀到底怎樣?未來的性將何去何從?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學術委員會委員、著名性學家李銀河和中國性學會常務副秘書長薛福林在接受《生命時報》記者專訪時,對“性開放”做了一番解讀。
中國的性革命僅相當于美國五六十年代
《生命時報》:從目前情況來看,中國的性現狀到底處于哪個階段?我們現在開始性革命了嗎?
李銀河:中國的性革命是從30年前開始的。目前我們還處于起步階段,只相當于美國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水平。現在人們更多強調的,除了性愉悅外,還有性權利,這是不小的進步。
《生命時報》:與美國相比,我們究竟落后在哪些方面?
李銀河:主要還是法律。目前我國相關的法律很少,也不夠科學。近十幾年以來,我調查的一些數據說明,中國性革命還是取得了一定成果,性觀念也日益開放。比如1989年,北京的婚前性行為只有15%,而最新的統計數據表明,已經上升到了60%—70%;再比如,以木子美為代表的“一夜情”,在20年前是要判刑的,但現在就不會。
薛福林:我認為中國人和美國人的差異不在“開放”與否,而在于文化。比如中國人見面打招呼是握手,美國人見面打招呼是擁抱,你說這是因為他們性觀念更開放嗎?其實這是文化特色決定的。我看過外國的紅燈區、性用品商店,沒有大家想象的那樣人如潮水。中國人的性觀念的確有些落后,但在某些沿海地區,性行為可是“開放”得很。
婚外性、婚外情是必然產物
《生命時報》:隨著性觀念的日益開放,對于派生出來的諸如婚外性、婚外情等一系列問題,您二位怎么看?
李銀河:我把性行為分成三類:一類是有罪的,比如強奸;一類是有錯的,比如婚外性;還有一類是無罪無錯的。我認為,婚外性應該受到道德的譴責,但法律不能干涉。而且,對于一些婚姻來說,婚外性的確是一種補足。比方說,一個丈夫60多歲,喪失性能力了;而他的妻子只有40多歲,這時就需要用婚外性來補足。還有大量的夫妻家庭地位不平等,丈夫總欺負妻子,這時,第三者就有其一定的功能了。
薛福林:對于婚外性關系,我的觀點是“發乎于情,止乎于禮”。我們在婚姻中遇到不順心的事情,于是對其他異性產生了感情,甚至性沖動,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這是人的一種本性。但這種沖動最好不要化為行動,因為人畢竟和一般動物不同,我們的行動要受到法律、道德、文化的約束。
《生命時報》:李教授,您認為婚外性為什么不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
李銀河:婚外性行為是人的權利,法律沒有理由干涉。在一些西方國家,40%的人有婚外性,法律怎么制裁?
但因為它是在有婚約的前提下出現的,而在婚約中,兩個人許諾要彼此忠誠,如果一方背叛,肯定是不應該的。所以應該受到道德的譴責。
《生命時報》:那么,薛教授是否同意李銀河教授所說的,婚外性關系不受法律追究,但要接受道德譴責呢?
薛福林:婚外性關系,我們可以稱之為“法外情”,它首先得不到法律的保護。說它“不應受法律追究”或“人有進行婚外性行為的權利”,我認為這種說法值得懷疑。你可以認為你有權利,但沒有哪個法律授予你這個權利。因為一夫一妻制下的婚姻和性關系都具有排他性。如果你的“一夜情”傷害了你的家庭,那你的行為合乎哪個法律權利呢?如果你真想和其他人發生性關系,先解除你現在的婚姻關系再說。
當性與婚姻摻雜在一起的時候,它就不是一個性行為那么簡單的東西,要牽扯到很多事情——夫妻感情、家庭、金錢、臉面、其他人的權益,不是憑自己認為有“權利”就可以隨便來的。
至于道德譴責,這個太理論化了。有些婚外性關系,家里人根本不知道,誰來譴責?讓社會大眾和媒體來譴責?中國人說得好:家丑不可外揚,誰愿意把這事搞得人盡皆知?至于說自我譴責,那些真正有責任心、不小心出軌的,的確可以做到,甚至后悔一輩子。可是這樣的人現在有多少呢?加強教育未必能做到人人都有責任心。
《生命時報》:李教授,您提到,60%—70%的人都發生過婚前性行為,其中也包括一些在校大學生。對于在校大學生性行為,學校該持什么態度?
李銀河:大學生年滿18歲了,他們有自己選擇的權利,學校可以以性教育、規勸為主。如告訴他們這樣會影響學業、會懷孕,告訴他們如何預防性病。不久前,四川一所學校開除了兩個發生性行為的學生,這樣就很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