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自立能力培養方案
1.自立從生活自理開始
生活自理是培養孩子自立能力的開始。我們的原則是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幼兒園的孩子自己會穿衣服了,我們就一定不要去幫孩子穿衣服;小學生自己能整理書包了,那么,這件事情我們就不再去管。這件事只要孩子能做了,我們就讓孩子去做,決不提供沒必要的幫忙和代勞。
2.讓孩子承擔相應的責任
鼓勵孩子嘗試適合他們年齡的事情。一方面是當孩子到了某個年齡,我們就應該讓孩子學習相應的能力,比如三四歲的時候,我們讓孩子學著穿襪子、穿衣服、洗手帕等,到了十來歲的時候,我們讓孩子學著收拾房間、洗衣服、做一些簡單的飯菜等。如果我們不去要求孩子做而是一直幫孩子做,那么孩子可能永遠都不會做。有些人上了大學不會洗衣服,有些人一輩子都不會做飯。這都是不應該的。
另一方面是鼓勵孩子多作嘗試,孩子想做的事情,不要隨便禁止。比如孩子對電路感興趣,那么在確保孩子懂得安全用電的常識后,我們可以鼓勵孩子進行各種嘗試。當孩子獲得某種能力后,我們就讓孩子承擔相應的責任。孩子喜歡動手,我們就讓孩子負責電器之類的維修。孩子喜歡書法,我們就讓孩子寫春聯;孩子喜歡音樂,我們就讓孩子寫一首“家歌”等。
3.培養孩子的精神自立
僅僅是物質生活上的自立遠遠不夠,我們還應培養孩子精神上的自立。凡是孩子的事情,比如著裝、發型,比如對自己房間的布置,比如對學習的安排等我們都不要進行過多的干涉。孩子的精神自立應該包括:
A.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
B.能夠獨自面對和處理自己的事情;
C.有自己的精神空間和生活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