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樂4歲的時候,我發現了一個好方法,就立即應用
我找了一個紅色封面的本子(樂樂喜歡紅色),告訴孩子:“你講故事,媽媽給寫下來,這本書就是樂樂寫的。”樂樂非常興奮,剛開始幾乎每周都寫一個故事,都是自己編的。他還積極參與“寫作”,第一次寫的是一個大句號。后來大約一個月寫一次。由于講的內容越來越長,媽媽用筆記不下來了,老說:“等等,等等。”經常打斷孩子的思路;或者當時沒有時間和條件來寫,就改用錄音筆,講完之后,再一句一句地寫在本子上。
樂樂5歲時的一天,說:“媽媽,我給你背一首自己編的詩:
撥浪鼓,敲一下,
敲來敲去,真熱鬧。
撥浪撥浪撥浪,
撥浪撥浪撥浪,
一下接一下,很熱鬧。”
還解釋說:“已經說了‘真熱鬧’了,就不再說了,說‘很熱鬧’。”
如果用成人的標準來衡量,這算什么詩呀;但從孩子的角度考慮,我們會非常欣喜,因為孩子體會到了語言“創作”的愉快,能夠自己選擇適當的詞匯,用語言的一種形式表達自己對生活的感受。這是件大好事呀!
讓孩子編故事有很多好處:一是激發了孩子的想象力,同時了解了他那個時期所關注的內容,有助于我們走進其內心世界。二是鍛煉了口述能力。孩子在講述過程中,能夠自我發現語言的錯誤并自我糾正。對于不能自我糾正的,我們及時給予正確的指導。三是產生強烈的學習寫字的愿望,并偶爾得以體驗。等到孩子到了寫字的敏感期時,掌握起來就非常順利。四是為孩子上學后學習寫作、演講打下了良好的興趣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