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李益安可以肯定的一點就是:“我也是情急,并沒有想到給她(謝宗琴)的老公看,就把孩子放進處理袋中,并讓他們帶走了。”記者隨后表明身份,欲就相關問題采訪李益安時,她稱自己臨時有個手術要做,便跑進一間“醫療室”中。
衛生站:拒絕回答問題
于是,記者來到該醫院辦公室,該辦公室一位李姓負責人表示“拒絕回答問題”。
昨日下午5時左右,吳壽云致電記者稱,東莞市衛生局來到華廈衛生站調查此事,并對當事人均做了筆錄。
吳壽云說,他向衛生局工作人員反映,該衛生站超范圍經營,但是并未得到衛生局工作人員的正面回答,只是稱會進行調查處理。
專家意見
家屬有異議可做事故鑒定
昨日,記者采訪了廣東省醫學會醫療事故鑒定專家庫成員李映桃教授,她說,醫生在整個醫療過程中,對于出現任何緊急情況,都應該告訴當事人及其家屬,并需要經過他們簽署《知情同意書》之后才能進行手術。“如果該醫院只有婦科沒有產科,就不具備接生的資格。”
至于死胎的處置問題,李映桃表示,在二甲以上醫院,一般醫生會征求家屬意見是否要做尸體解剖,查明胎兒死因,但這一過程在小醫院很難實施,很少有人會做,因為做尸解的費用要上千元,一般人都不愿意做,即便是大醫院,現在的尸解率也只有20%左右。但是從理論和程序上說,院方應該知會家屬,讓家屬自己決定。
如果家屬對生產過程或者嬰兒死因有異議,可以到醫療事故鑒定機構做專業鑒定。 莊小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