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產婦的命是保住了,可嬰兒卻不幸死亡。接下來的消息讓該產婦幾近絕望,她因為這次意外而永久喪失了生育能力。丈夫是家中的獨子,無法生兒育女,對于這對夫妻而言無疑是個沉重的打擊。
手術失敗差點喪命
梁聞是家中的獨子,多年來,他和妻子高盈都一直想要個孩子。2007年,當時已經31歲的高盈終于懷孕了,夫妻倆每日都沉浸在喜悅之中。當高盈因臨產住進醫院的時候,梁聞內心既憧憬,又忐忑不安。
最終,因為一場手術,梁聞夫妻倆的夢想瞬間破滅了。“我差點連老婆都失去了。”梁聞說。原來,醫生忽視了高盈作為高齡孕婦血壓升高的事實,并在安排手術的過程中工作疏忽,最終導致剖腹產嬰兒死亡。高盈也因此生命垂危,出現了多器官功能不全綜合征。經過緊急搶救和長期的治療,高盈總算沒了生命危險。
難忍喪失生育能力
除卻身體上的病痛和喪子之痛,有個消息更加令高盈生不如死。從醫生口中,高盈得知,她已經因此永遠喪失了生育能力。事后,江蘇省醫學會對此事故鑒定為二級乙等醫療事故,醫院承擔主要責任。
高盈內心感覺虧欠最多的便是丈夫梁聞。梁聞是家中唯一的兒子,高盈如今喪失了生育能力,也便意味著梁聞家將要斷后。同時,高盈因為身體落下殘疾,無法再繼續工作,整個家庭的重擔全部落在了梁聞一個人的身上。“如果不是醫院犯錯,我們家也不會落到這個地步。”高盈起訴至徐州鼓樓區法院,向醫院提出了索賠請求,其中僅精神損失費就高達20萬元。
精神索賠獲10萬元
南京金路律師事務所李斌律師認為,醫療事故屬于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是侵犯生命健康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被侵權人可以提起精神損害賠償,但具體數額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實務中,一般人身損害案件的精神撫慰金的數額與傷殘級別相關,法院一般根據損害后果、侵權情節、當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確定。
為使高盈和醫院雙方矛盾能夠協調解決,法官多次找到醫院領導,闡述了高盈喪失生育能力后給整個家庭帶來的痛苦,并釋明了相關法律依據;同時法官還積極做高盈的思想工作,高盈最終主動放棄了一部分賠償要求。法院最終適用民法通則的公平原則,判決醫院賠償高盈醫療費等34萬余元,其中僅精神損害撫慰金這一項就高達10萬元。對此判決結果,雙方也都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