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會首次確認構成事故
在隨后進行的醫療事故鑒定中,王金寶律師深入分析后認為,“這應當構成醫療事故,接生醫院存在嚴重過失,應承擔全部責任。”
今年4月3日下午2點,南京醫學會為此召開了鑒定會。在現場,鑒定專家檢查發現,如今已經2歲多的陳莉兒子,“神志清楚,言語不能,扶站時雙下肢呈典型剪刀步”。
經過調查、提問并結合相關病歷,4月15日,南京醫學會分析認為,“醫方在產婦分娩過程中,胎心檢測不規范,未及時發現胎兒宮內窘迫的臨床體征,存在過失,導致新生兒出生時嚴重窒息。新生兒窒息是缺血缺氧性腦病的因素之一,缺血缺氧性腦病是腦癱的因素之一,故醫方的治療行為與患兒腦癱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
據此,南京醫學會認為,本病例屬于“三級甲等醫療事故,醫方承擔次要責任”。
“新生兒腦癱的案子,我從業以來辦過數十起,但在南京,還從來沒有一起新生兒腦癱案件,在醫學會的鑒定中,直接確認醫院的治療行為構成醫療事故的。”接到這個鑒定結論,王金寶律師感到部分滿意。“遺憾的地方在于,‘醫方承擔次要責任’,我們認為接生醫院至少應承擔主要責任,為此我們已經申請重新做鑒定。”
此案目前還未宣判,快報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