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為什么給愛附加條件?
有些家長在說著愛孩子的時候,總是提出各種要求,要孩子乖巧、懂事或者達到其他的要求,這份愛才會兌現。為什么本應無私的愛,被附加了種種條件?
父母愛的是自己。加了條件的愛,與其說是愛孩子,不如說父母愛的是自己。希望自己付出的愛得到回報,付出愛后,希望得到孩子的“聽話”、“乖巧”、“聰明”等作為回報的“禮物”。
把孩子當成自己的“接班人”。家長總會有許多未完成的愿望,于是就把這些愿望寄托到孩子身上,為了讓孩子幫自己完成“心愿”,家長就會說:“你要好好學畫畫,爸爸媽媽會更愛你。”把“愛”當成了交換孩子“成果”的手段,這個條件太傷害孩子。
父母的功利心作怪。“你要是和隔壁的妍妍一樣能干,我們更愛你。”“你真棒,跳舞比賽拿了第一名,媽媽好愛你。”父母把孩子的“榮耀”當成了是否愛孩子的砝碼,這并不是愛孩子,而是滿足自己的虛榮心。
用愛“逼迫”孩子。當父母說“你再不聽話,我就不愛你了”、“你乖乖穿完衣服,我才愛你”之類的話時,父母實際上就把“愛”當成了讓孩子完成你要求的有力武器,更悲哀的是,家長完全不覺得自己錯了,披著“一切為了孩子”的外衣,實際上不僅讓孩子沒有被愛的感覺,反而產生逆反的心理。
編后語:
沒有原則、有條件的愛,實際上是對愛的一種褻瀆,是扭曲的愛,并不是真愛,不僅不能讓孩子健康成長,還會“毀人不倦”。真愛是沒有條件的、無私的,是能讓孩子終身受益的。愛孩子,就要愛他的全部,而不僅僅是他的優點、他給你帶來的自豪和榮耀。理智而無私的愛,是在任何孩子需要你的時候,關心他,幫他答疑解難,給他心理上的安慰。
為了確保孩子有被愛的感覺,我們應該避免把愛當成交換孩子某種行為或者成就的砝碼及手段。愛是一種背景,我們鋪設了這種背景,以便孩子能夠自由的發展,而不應該用“背景”去限制和影響孩子的行為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