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視不同于近視、有些家長會將它們混為一談,常常認為弱視就是近視或遠視,對弱視的概念十分模糊。
弱視的醫學定義是:眼部無明顯器質性病變,以功能性因素為主所引起的遠視力≤0.8,且不能矯正者均為弱視。近視、遠視和散光則是屈光因素造成的視力低下,完全可以通過戴眼鏡使視力達到正常,有完好的立體視。
但如果屈光不正的因素不及時矯正,孩子長時間處于視覺的模糊狀態,視覺功能就不能很好地發育起來,這也會導致弱視。
弱視是兒童視覺發育過程中的常見病,在人群中的患病率為2-4.它的危害不僅僅是造成視力低下,而且會影響雙眼視覺的正常發育,導致立體視的喪失。因此,如果孩子一旦確診為弱視,家長應給予足夠的重視,抓緊時間,盡早治療,去除不良因素,讓視覺完好地發育起來,可望康復。一旦過了視覺的發育期就很難治愈,那將影響孩子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