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視是一種對兒童危害極大的視力發育障礙性疾病。在我國弱視發病率在3~4,如早發現早治療,總治愈率達73.32。臨床常見弱視治療失敗的原因大致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認識不夠好多家長都以為弱視不影響外觀,對其嚴重危害性認識不夠,以為人長視力也會隨之增長。常常抱有長大就會好的思想。
相應對策:做好弱視治療的健康宣教,尤其對弱視的首診病人更要耐心詳細地闡述弱視的病因與危害,以及弱視治療和年齡的密切關系,使家長提高認識,引起對弱視患兒的重視。
2、前功盡棄通常弱視患兒在治療早期視力提高比較明顯,家長也比較滿意,但到后期視力增長往往會出現一個“平臺期”,而停滯不前,家長堅持一段時間后便失去耐心和信心而放棄治療,使治療半途而廢。
相應對策:告知家長這是弱視治愈的一個必經之路、必然過程,等過了這一時期,視力將會進一步提高。
3、重回起點當弱視治療出現“平臺期”而放棄治療,眼鏡和眼罩也隨之時戴時摘,造成視力下降,而當孩子在學習和生活中出現不便時,家長則猛然醒悟,又重新給孩子治療,這時候等于又從頭開始,不但浪費了金錢和精力,更重要的是錯過了孩子最佳的治療時期,從而使視力增長更加困難。
4、大齡弱視兒童輕易放棄治療受舊觀念的影響,對12歲以后的弱視患兒常抱有治療無望的態度而輕易放棄。但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治療設備的不斷更新,12歲以上的患兒治愈率也在不斷提高,因此,對大齡弱視兒童應對家長闡述其搶救治療的意義,取得家長的支持與配合,盡量多挽救一個孩子的未來。
5、弱視患兒的敷衍治療是治療成功最大的絆腳石即戴眼鏡和戴眼罩是給醫生和家長戴的,當面戴,背后摘,機器訓練也不認真不堅持。所以,在弱視治療當中應全力做好做通孩子的工作,取得孩子的配合,減少未來的遺憾。因弱視治療失敗將會影響孩子的一生,所以爭取每個孩子的成功治療是患兒父母及眼科工作者的重要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