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功能正常半年后適合懷孕
劉博士指出,急性乙肝患者經過適當治療和合理調養后,數月內即可獲得痊愈,檢查肝功能恢復正常,乙肝病毒抗原指標都已轉陰,再休養一段時間,體力完全恢復,即可懷孕。
“慢性乙肝患者應該首先搞清自己病情的輕重程度,再決定是否懷孕,如果患者屬于病毒攜帶者,長期隨訪檢查肝功系列始終正常,B超檢查不提示肝硬化,可以考慮懷孕。”劉博士說,“如果乙肝患者病情正好處于炎癥活動期,身體感覺不適(如疲乏無力,食欲不振,腹脹、肝區不適等),檢查肝功異常(轉氨酶、膽紅素升高等),這時不適合結婚生育,應該前往正規醫院接受正規治療。”據了解,炎癥活動階段如果硬性懷孕,身體負擔加大,肝細胞要完成更多的工作,肝炎不僅不易恢復,反而容易導致重型肝炎,危及孕婦生命,同時對胎兒的發育生長也不利。因此,劉博士忠告,活動期乙肝患者應該首先接受包括抗病毒和免疫調節等在內的正規治療,待肝功能復常,病毒復制指標轉陰或復制能力降低時再懷孕,這樣對于母子均有利。療程沒有結束,正在用藥期間,尤其是用干擾素、拉米夫定、恩替卡韋、阿迪福韋等西藥治療,不適合懷孕,這些藥物可能對胎兒發育不利。
劉博士強調,如果B超檢查發現肝炎已經發展到肝硬化程度,最好不要懷孕,肝硬化如果處于失代償階段,懷孕對母體影響更為不利。對于活動性肝炎患者經治療后,病情穩定,肝功能正常半年以上時間,懷孕較為安全。每年8~9月份懷孕,時機更佳,在此期間,水果、蔬菜種類繁多,孕期營養豐富,分娩時氣候宜人,寶寶出生后,母子可以充分享受陽光,較少得病。
勿使用對肝臟有毒性的藥物
一般來說,乙肝患者如果肝功能長期處于正常,身體沒有明顯不適,這種情況下完全可以懷孕。但劉博士同時提醒,一旦懷孕,孕婦應該注意以下事項:
首先,懷孕期間要定期到指定醫院進行孕期檢查,包括肝功能系列指標、血常規、B超等,了解肝臟變化情況,如果肝功能出現明顯異常,身體感到特別難受,就應該經產科和傳染科大夫共同會診后,決定是否要繼續妊娠。
其次,孕期用藥要特別注意,盡量避免使用對肝臟有毒性作用的藥物,例如降糖藥物、抗結核藥物、激素類藥物、抗生素類藥物及部分中藥(如川楝子、土茯苓等)。
第三,妊娠36周后,應絕對禁止性生活,防止流產、胎膜早破及宮內感染。
第四,合理調整飲食結構,不要盲目進補,不要使用各種保健營養補品,以防其中摻雜激素等有害物質。主張均衡營養,食量要適中,避免體重增加過快,形成脂肪肝。
最后,孕期可以在醫生指導下,使用一些安全的保肝藥物,如護肝片、復方益肝靈等。懷孕期間如果出現明顯的疲乏、食欲減退、尿色深黃、眼睛發黃等異常表現,應及時到醫杭觳槿氛鎩?br>
“大三陽”母親勿母乳喂養
母乳中含有豐富的營養物質和不少抵抗病原的抗體,能否為嬰兒進行母乳喂養要看情況而定,乙肝母親需要養成喂奶前洗手、洗乳頭等衛生習慣。乙肝病毒雖可通過乳汁傳播,但一般分娩后立即給新生兒進行了免疫接種,通常不會通過乳汁傳染新生兒。另外,一般不建議“大三陽”的母親用母乳喂養;“小三陽”的母親,病毒含量較低,嬰兒又注射了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可以母乳喂養。如果喂奶給產婦帶來過分負擔,使病情加重,則最好停止喂奶。
此外,處在肝炎急性期的產婦,自己不宜帶孩子。處于肝炎恢復期的產婦,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經常洗手,不要口對口喂孩子吃東西;而孩子出生后只要立即進行了乙肝疫苗接種,也不妨礙產婦帶孩子。能夠在病情痊愈后再接觸孩子就更為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