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打派主張:“打”也有積極意義
作為一種手段,盡管打孩子看起來很不人道,但也許它本身無所謂好壞。一種看似野蠻的方式,完全可能是出自善良的意圖,也可以實現很多高尚的目的。
1、讓孩子迅速學會遠離危險物,避免肉體的傷害。
當孩子沒有學會避免傷害,不能理解大人所講的話,對某些做不得的事情沒有記性,父母又沒有時間每時每刻陪在他身邊的時候,就可以打孩子。這種懲戒方式,可以給他留下深刻印象,避免他被燒傷、燙傷以及受到其他肉體的傷害。
2、避免放縱孩子做壞事。
孩子做壞事時,是為了得到一種冒險、刺激的精神體驗。如果這時不打他,那么他做壞事時帶來的這種體驗就會成為唯一的體驗。一旦這種“愉快體驗”成為做壞事后的唯一體驗,或者因為父母的批評不夠,以至于這種愉快的體驗蓋過了痛苦的體驗,孩子就會把做壞事當成內心十分向往的事情,腦海中對于“不能干壞事”就不會有深刻的印象。于是乎,孩子的膽子越來越大,也不會認識到自己的過錯,更不會痛改前非。
3、克服孩子自我中心的傾向,糾正任性。
現在,由于只有一個孩子,父母及爺爺奶奶往往對孩子百依百順,真的是“要雨得雨,要風得風”。一旦孩子做錯了事情,大人想到的往往不是自己的孩子,而是怪罪他人或環境;即使知道孩子錯了,也會袒護他,認為這是一個“可愛的”錯誤,不舍得讓孩子暫時痛苦一下,不懂得“長痛不如短痛”的道理,不會通過有效方法來糾正孩子的不良行為。
孩子犯錯后,對他進行體罰,可以讓他明白很多沒有道理的事情是不能做的,自己提出無理要求不但父母不會幫自己做,而且自己也不能做,一旦做了,就可能面臨嚴重的后果,這種后果又必須由自己來承擔,無論是誰,都救不了自己。“慣子如殺子”,這句中國古訓,值得當今的年輕父母仔細品味。
4、學會如何克服挫折,改正自身錯誤。
打孩子可以增強其心理承受能力,讓他有一次面對錯誤的經歷。恐怕每個人一輩子或多或少都要受到懲罰。孩子在家中學會了正確對待父母的體罰,那么他在今后遭到懲罰,甚至受到一些不公正待遇,受了委屈之后,能夠采取正確的態度與方法來面對。不要像現在的有些被寵慣了的寶貝一樣,稍有不順,就認為世界末日到了,就學著電視里的樣子割腕跳樓、自尋短見。
5、讓孩子從小樹立起正義的觀念。
在孩子做了嚴重的錯事后遭受體罰,可以讓孩子知道正義是不可改變的,犯了錯誤就應當承擔錯誤帶來的不良后果,只有做好事,才會得到積極的獎勵。在孩子做壞事后打他,可以讓他切身感受到,一種不良后果肯定隨著自己做的壞事而來,這樣可以避免孩子產生一種碰運氣的犯規賭博心理。如果不打,其他懲罰措施很難保證一定會對他產生威懾力,他會想,反正你不能把我怎么著,只不過嚇唬我而已。一旦不良的誘惑再次出現,一旦孩子的“自律之窗”沒有關緊,下次極有可能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