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6歲的高齡產婦在情人節當天前往龍崗坂田醫院分娩,孩子生下后,子宮被切掉了,令當事人無法接受。涉事醫院昨日解釋稱,切除該產婦子宮系為救人,并非醫療事故。
據全先生介紹,其妻子董女士今年36歲了,由于是頭胎,為安全起見,懷孕期間的例行檢查一項沒落下,從沒檢查出不正常。2月14日清晨6點10分,董小姐進了坂田醫院的產房。7點10分,醫生抱出了一個健康的女嬰,并稱產婦過一會就出來。一段時間后,醫生告訴全先生,說董女士的子宮出了點問題,要處理一下。
又過了一會,醫生告訴全先生,董女士的子宮保不住了,必須切除,讓全先生簽字。全先生感覺事情蹊蹺,就不愿簽字,但醫生說不簽字,就動不了手術,產婦難以保住性命。全先生說,幾經交涉,老婆的子宮還是被切除了。全先生質疑院方處理不當,希望院方給一個明確說法,但是院方一直不肯讓他拿走住院病歷,還逼她老婆出院,否則不給傷口拆線,更加重了他的疑心。
前日和昨日,記者幾次聯系坂田醫院的朱院長,他否認切除董女士的子宮屬于醫療事故。朱院長解釋說,董女士當日上午生完小孩后,已經撐大的子宮無法收縮,出現大出血的癥狀,危及產婦性命,醫院在取得產婦家屬同意的情況下,為了救人,才切除了產婦的子宮。術后家屬還感激院方的救治行為,可過了幾天后,家屬又懷疑切除子宮系院方處理不當導致的醫療事故。
發生糾紛后,住院病歷已經被封存,如果想復印,則要拆封,但家屬又擔心刪改病歷的變故,不同意拆封,所以這事就僵持不下。至于逼迫患者出院一事,朱院長也予以否認,表示董女士確實可以出院了,再留院沒有必要。朱院長希望家屬有質疑可通過申請醫療鑒定或司法途徑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