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5時42分,主治醫生肖勁軍告訴記者,小孩已經死亡。肖介紹,小孩是下午4時02分送過來的,當時呼吸、心跳、脈搏就停止了,后他們又應家長要求搶救,但無力回天。“剛才刑偵隊鑒定了,屬于院前死亡。”肖說。
目前,善后事宜正在處理中。
[各方聲音]
“他的父親沒有工作,從事地下管道疏通工作,母親原來在廣東打工,后來到長沙。孩子出事后,路人從小孩口中得知聯系方式后,趕緊通知了他的父母親。”——居民涂小姐
“學校和家長也有責任。”
——地下商業街一名負責人
“小孩在那里卡了二三十分鐘,發現得太遲了,太惋惜了。” ——一名居民
[提醒]
兒童乘坐自動扶梯要加強監管
據一名在金滿地商業街做生意的宋女士介紹,該扶梯是上行電梯,居民分析小孩趴在自動扶梯上,自動皮帶朝上運行,小孩子腿短,下不了地,只好死抓住扶梯皮帶,被卷進了皮帶與地面間的夾縫中。
“自動扶梯屬于特殊設備,是湖南省質監局特種設備管理處管理。”長沙市質監局一名高級工程師說,是否是自動扶梯本身問題,必須由特種設備管理處安排人去現場檢測才能下結論。他還提醒說,兒童乘用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應有大人帶領,年齡較小、行走不便的兒童應有大人抱乘;注意兒童的鞋、褲、腳趾等不要卡在梯級板、裙板等的縫隙中,腳不要碰到扶梯開關,手、頭不得超過扶手帶外;嚴禁兒童在扶梯附近玩耍,不得乘扶手帶上下。
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35條,對自動扶梯的警示標志和防護欄做了更為明確的規定:電梯是屬于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設施,其運營使用單位應當將電梯等設施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置于易于為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