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網友呼吁,女人們要以她為恥,男人們要以她為戒,倡議所有單位不給她工作,所有商家不賣東西給她,所有人都不理睬她,讓她守著的一堆錢成為廢紙。
網友我的第一個夢想說,為了錢,連自己的孩子都可以殺,不是一般的狠毒!8個月已經是嬰兒了,這是故意殺人,醫院算是同謀。
還有網友發動人肉搜索,把趙瑩及其父母的居住地址及其電話都公布于網上,許多網友把趙瑩家的電話都打爆了,甚至還有人到她居住的樓下抗議。
但也有部分網友為趙瑩鳴不平。
網友小朱說,不要老是講什么香火之類的,試問:孩子生下后,即使歸爺爺奶奶撫養,但將來有一天老人不在了呢?沒有父愛母愛的孩子,成長會幸福嗎?改嫁的母親難道不會掛記嗎?現在還可以一咬牙引產掉,如果真要生出來,有幾個做母親的能狠下心來,丟下自己的骨肉?
網友紫鵬說,社會是現實的,不要只站在男方或女方的角度來考慮,有沒有想到過孩子,他將面對怎樣的人生?與其將來后悔,不如現在當機立斷,這可能對未出世的孩子來說是一種永久的解脫。
網友v06Dth認為,無論這個母親怎么選擇,都有她的理由,不應該受到這么多的指責。
網友mohuaying表示支持趙瑩打掉腹中孩子,畢竟一個女人沒生過孩子比生過孩子再嫁好得多,雖然公公婆婆會覺得遺憾,但為了一個女人的幸福,還是應該理解兒媳為好。
但也有不少網友希望從法律上對趙瑩背信棄義的行為加以追究,他們發出疑問:除了道德譴責外,就沒有法律可以治這個毒婦了嗎?
網友豆豆認為,趙瑩騙了這么多遺產,這種行為就是犯罪!建議束海濱父母去法院告她。
專家認為:兒媳此舉雖不違背法理,但有悖于情理
蘇州市法學界與社會學界的有關專家也紛紛發表對此事的看法,他們各抒己見,見仁見智。
蘇州大學一位法學碩士認為,趙瑩利用束海濱父母想留住兒子血脈的心理,虛假承諾生下孩子,可一旦巨額遺產到手后,又打掉肚中的孩子,這是一種涉嫌詐騙的行為。所謂詐騙罪,我國《刑法》第266條作了明確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趙瑩以虛構答應生下丈夫遺腹子這一事實,騙取好心人的捐款,騙取了束海濱父母放棄繼承遺產,明顯涉嫌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應追究她的刑事責任。
蘇州大學法學院一位法學專家說,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夫妻雙方都享有生育權,《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也規定: 人人享受法律上的平等生育權利。公民有實行計劃生育的權利及依法負責任地決定生育子女數量和選擇生育時間,并獲得這樣做的信息和方法的權利。生育權是一種基本的人權,不論其性別、身份、財產、種族、民族、文化或其他情況,男性和女性同樣享有生育權。束海濱雖然意外身亡,但趙瑩既然已經公開承諾生下丈夫遺腹子,也以丈夫遺腹子的身份接受了社會捐款和丈夫遺產,那就是尊重了丈夫生前的生育權,就應該依照約定,生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