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鎮靜藥物:如安定,舒樂安定,個別有致畸作用。
14.止痛藥:撲熱息痛可產生肝臟毒性。阿斯匹林可伴有羊水過少,胎兒動脈導管過早關閉。布洛芬、奈普生、吲哚美辛可引起胎兒動脈導管收縮導致肺動脈高壓及羊水過少、妊娠34周后不宜應用消炎痛,可引起胎兒腦室內出血、肺支氣管發育不良及壞死性小腸結腸炎等不良作用。
15.止吐藥物:未見畸形增加服道。
16.抗腫瘤藥物:有明確致畸作用。
17.免疫抑制劑:硫唑嘌呤、環孢霉素對母兒有明顯毒性。
18.維生素A:大量使用可致出生缺陷,最小的人類致畸量為25000-50000iuld.
19.維生素A異構體:治療皮膚病,異維甲酸胚胎發生期用藥可產生各種畸形。
20.依曲替酯(芳香維甲酸):用于治療牛皮癬、半衰期極長,停藥>2年血漿中仍有藥物測出,故至少停藥2年以上才可受孕。
21.激素類:達那唑、乙烯雌酚,均不宜孕婦使用,口服避孕藥沙丘度受有肯定的致畸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