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激情時刻沒有采取安全措施,算算日子似乎又不在安全期的保護之內。沒關系,事后吃緊急避孕藥就萬事大吉!這大概是目前很多年輕男女對于避孕所持的態度。作為未避孕或避孕失敗后的一種補救措施,緊急避孕藥在我國被許多育齡女性頻繁使用。很多女性把它當成愛情的蜜糖,隨手可取,又能夠令人輕松擺脫煩惱。然而,事實真的這么令人樂觀嗎?
事實上,緊急避孕藥作為常規避孕失敗后的一種應急方式,對于防止非意愿妊娠和減少人流對女性的傷害是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的。但是,專家一再呼吁,它只能作為避孕失敗的補救措施,而不能代替短效口服避孕藥等常規避孕方法。
對于緊急避孕藥,我們需要有正確的認識。重視常規避孕,這才是正確的避孕態度,而不要在避孕失敗或者沒有采取避孕措施之后,手忙腳亂地采取這種補救措施。
緊急避孕的原理
受孕過程是精子由陰道進入子宮,在輸卵管的壺腹部與等候在那里的卵子結合成受精卵,受精卵一邊分裂一邊向子宮側壁移動,并種植在子宮內膜上,稱為著床。一般來說,從受精到著床大約是5天的時間,因此所謂緊急避孕就是利用各種方式(最常用的是藥物)阻礙精子和卵子的結合以及受精卵著床。所以一般都要在性事后72小時,也就是三天之內采取緊急避孕措施,這樣可以更有效地阻止受精卵著床。
緊急避孕藥的作用是利用一次較大劑量的激素(通常是孕激素)刺激,打亂體內原有的內分泌平衡,從而達到干擾受精及受精卵著床的目的。
需要采取緊急避孕措施的6種情況
1.性生活時未采取避孕措施,但事后想補救。
2.性生活時發生安全套破裂或滑脫。
3.連續三天以上漏服了口服短效避孕藥。
4.算來算去,還是把安全期算錯了。
5.體外排精失控,結果射在里面了,即使只射了一小部分。
6.遭遇了性侵犯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