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貓、狗咬傷的患者,需要及時接種狂犬疫苗,如果因某些原因注射同廠家同批號的人用狂犬病疫苗不到規定的5劑后,改用不同批號、不同廠家生產的人用狂犬病疫苗繼續注射,這樣可以嗎?
一般來說,不主張狂犬病暴露者在接種狂犬病疫苗的療程中,同時選用兩個(或多個)類型、兩個(或多個)廠家、兩個(或多個)批號的狂犬病疫苗。因為不同廠家所生產的疫苗所含成分不同,其生產工藝也有差別。
狂犬病疫苗與其他生物制品類疫苗一樣,接種到人體后,能促使機體產生抗感染的有益免疫反應,從而達到預防狂犬病的目的。機體在產生有益的免疫反應時,由于疫苗本身固有的特性,以及人體的生理、病理狀態等,有時還可能會伴隨發生一些對機體無益的甚至是有害的免疫反應。混用疫苗一旦出現這些接種反應時,不好判斷是哪一個廠家生產的產品所引發,難以分清責任。因此,不建議混用疫苗。
但由于目前我國狂犬病疫苗生產廠家較多,各地區選擇的生產廠家不同,所使用的疫苗品牌也不同。因此,在特殊情況下,如接種疫苗期間出差、接種某種疫苗一兩劑后出現過敏癥狀等,為了確保狂犬病暴露者免遭狂犬病威脅,可以考慮換另一廠家生產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的疫苗繼續接種。
目前,北京市尚未開展混合接種狂犬病疫苗后免疫效果的觀察。但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經常遇到在外地接種兩劑當地使用的疫苗后,回北京改用其他廠家生產的疫苗繼續完成注射,而且至今未發現影響疫苗免疫效果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