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當時兩歲半的女孩杉杉在幼兒園吃蘋果時,3塊豆粒大小的蘋果卡在氣管里,因窒息造成腦缺氧,醫院診斷為缺氧缺血性腦病、癥狀性癲癇以及視覺障礙。杉杉的父母將三家相關單位和幼兒園園長告上法庭。四方法院一審判決幼兒園、120急救中心分別負責賠償醫療費等經濟損失共計11萬余元,四被告均不服判決,上訴到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記者從市中院獲悉,終審判決維持了原判。
家長狀告多方
2007年4月份,杉杉的父母將榮昌新時代幼兒園、榮昌新時代幼兒園園長、青島榮昌置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120急救中心告上法庭。
杉杉父母認為,幼兒園工作人員沒有恰當處理才導致杉杉長時間缺氧,使孩子差點丟掉了性命;幼兒園的工作人員發現杉杉被噎住后,撥打過120求助,但120工作人員沒有意識到病情的嚴重性,沒有出車將杉杉送醫院治療,耽誤了最佳的救治時間;榮昌新時代幼兒園最早是由榮昌置業1999年開辦的,當時幼兒園所用房屋的公房承租人然是該集團,也應該承擔連帶責任。
幼兒園擔主責
2007年8月份,四方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幼兒園和園長認為,孩子當時患有支氣管肺炎,肺炎引起的咳嗽導致蘋果粒嗆入了氣管,而杉杉的父母沒有將孩子的病情提前告知幼兒園,以便幼兒園給予特殊護理,家長屬于失職;120急救中心認為,他們已經將詳細處理辦法都告訴了幼兒園的工作人員,幼兒園工作人員沒有要車,120也不知道對方地址,無法到達現場,兩分鐘后120工作人員曾給幼兒園打電話詢問病情,但無人接聽,他們也不存在過錯。
2008年4月,四方法院一審判決幼兒園賠償杉杉的醫療費等經濟損失10.452萬元,幼兒園園長及青島榮昌置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120急救中心賠償1.16萬元。
終審維持原判
一審宣判后,四被告均不服判決,分別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市中院經過審理認為,沒有相關證據證明幼兒園提出的杉杉被噎窒息是因為患支氣管肺炎沒有治愈,進食時咳嗽將蘋果吸入導致的,幼兒園向“120”求助時,僅詢問如何救治,后來又選擇自行將杉杉送往醫院,導致120急救中心無法派急救人員前往救治,錯過了最佳治療時間,理應承擔主要責任;120急救中心在明知杉杉被噎窒息是急危重患者的情況下,僅簡單告訴急救方法,沒有立即詢問事發地點并安排人員到現場救治,屬于怠慢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間接導致了一系列的損害后果,原審認定他們承擔10%的賠償責任也是正確的。另外,幼兒園沒有按國家規定配備醫護人員,園長作為管理者也應當與幼兒園一起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記者 孫啟孟)
說法百事通
出場律師:郭磊
山東不其律師事務所
市民孫先生問:去年11月一天傍晚我在下班路上騎電動自行車回家,到路口左拐時與一摩托車相撞,我傷勢不重,可是對方至今昏迷。我剛接到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認定我們雙方同等責任,對方是無證無牌摩托車,也沒有駕駛證,盡管我當時拐彎也有點逆行,但我感覺同等責任有些意外,我該怎么辦?另外我在下班路上出事,是否屬于工傷?
答:交警部門作出了責任認定,如果你有疑問,可以申訴,或者在法院訴訟時可憑有效證據予以抗辯。法院會將交警的認定書做為普通證據參考使用。你在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這種情況應屬于工傷,你要抓緊時間申請工傷認定,以便維護你的自身權益。
市民王女士問:1998年,我前夫單位按福利分房以6萬元價格賣房給職工,2004年單位實際退還職工購房款12萬元,同時又收了我前夫10萬元,讓他長期居住。當時因我前夫剛參加工作,已沒有福利分房這個政策。我和前夫協議離婚后,夫妻共有房屋所有權歸女方,可男方單位不準更名,我們該怎么辦?
答:你們遇到的情況要以房屋是承租房還是房改房而確定。如果男方已經購買爭議房產,持有房產證,雙方可以憑離婚協議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與原單位無關。如果是承租單位公房,則需要取得原單位同意,變更承租手續。 于順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