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縱深
想收養孩子又不夠條件
“我本來不想找媒體,因為不想傷了孩子的自尊心,也不愿使孩子的父母難堪。”但劉園長強調,小家伙明年1月份就7歲了,再不讀小學就要被耽誤了。她去婦聯、民政局問過,想收養小家伙,但她不夠條件,而且擔心萬一孩子的父母哪天突然回來了,她不知如何應對。婦聯、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建議她將孩子送福利院,她又擔心孩子無法得到更好的成長條件。“無奈之下,我只能求助你們,希望孩子父母看到報道后良心發現來領走孩子。”劉園長表示,實在不行,她準備找相關部門,看能否先把孩子的戶口上到她的戶頭,讓孩子及時入學。
孩子疑為未婚生育
昨日下午,根據劉園長提供的曾與孩子父親耍過朋友的那位女士的相關線索,記者在兩路到處打聽,經過近2小時的努力,終于打聽到了該女士的工作地點,據這位吳女士(化名)透露,羅重慶的父母其實并沒有正式結婚,羅重慶極可能是未婚生育的孩子。“他是四川宜賓人,連親生兒子都可以不要,我當然覺得他不是一個可靠的人。”吳女士表示,她與羅重慶的父親羅鑫英僅交往了7個多月就分了手,大概是去年6月份的事,羅鑫英之后又耍了一個朋友并去了云南。
律師說法
孩子父母已構成遺棄罪 幼兒園可索賠
比君律師事務所張毅律師表示,根據相關法規,對于年幼或無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個孩子的父母的行為已構成遺棄罪,幼兒園方面可報案,通過警方來尋找孩子的父母,孩子作為受害者有權起訴父母。幼兒園還有權向其父母索要幫助他們撫養孩子的這段時間的所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