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隨機調查的結論
家長大多不想孩子與患兒同班
如果自家孩子班上出現了一名“乙肝病毒攜帶者”患兒,家長會接受嗎?昨天,記者對一些家長進行了采訪。
采訪到的家長幾乎都表示,作為家長,當然希望孩子能在一個健康、安全的環境下學習及生活。如果孩子班上出現了一名“乙肝病毒攜帶者”,他們會建議學校勸這名患兒離開,如果患兒繼續留在這里學習,“我們會選擇轉班或給自己的孩子換個環境”。
只有少部分家長表示,如果遇到類似情況,會以醫院的診斷為準。“醫生如果說這類孩子上學不會傳染,我們會尊重科學的論證”。
一條飽含熱盼的建議
能否針對患兒開設特殊幼兒園?
“患有‘大三陽’的患兒,肝功能正常,說明肝臟破壞的程度不太嚴重。但即使如此,這類患兒也仍需注意與他人的親密接觸,例如在學校里應該盡量避免和同學在手、唾液以及物體等方面的接觸。”鄭州市教育局中小學生衛生保健站副站長、副主任醫師宋新強說。
據介紹,乙肝患者的傳染途徑有幾種:母嬰傳播、體液傳播、醫源性傳染、輸血傳播、密切生活接觸傳播和性傳播。
方立峰主任說,如今幼兒“乙肝病毒攜帶者”中,除母嬰傳播外,很多是在幼兒園感染上的。這主要是由于幼兒園防護措施不到位,集體生活中密切接觸造成的。
一位幼兒園園長說,家長把孩子送來時身體健康,如果因為接收了“乙肝病毒攜帶者”患兒,使原本健康的孩子染上了乙肝,這責任由誰來負?如果“乙肝病毒攜帶者”患兒想入讀幼兒園,還是建議開辦一些特殊幼兒園來解決難題。
一個權威部門的說法
教育部門:不能剝奪孩子教育權
“低齡兒童中,每年體檢發現的‘乙肝病毒攜帶者’并不少。”宋新強說,鄭州市教育局中小學生衛生保健站每年都會定期組織對全市中小學生進行體檢,從而也常會檢測到一些低齡學生是“乙肝病毒攜帶者”。
宋新強說,對于出現在學生中的“乙肝病毒攜帶者”,病情嚴重者,教育部門建議其先就醫看病,經醫院證明完全康復后才能重新入讀。而病情較輕的則由校醫和老師注意患者的日常生活,盡量做到其在餐具等方面與其他學生的隔離。除此之外,學校還必須做到為患病學生保守秘密,不允許發生歧視、孤立等現象。
“近幾年的體檢中發現屬于‘乙肝病毒攜帶者’的低齡兒童中,來自農村的孩子較城市孩子要多。目前在鄭州市還沒有明文規定,‘乙肝病毒攜帶者’患兒不能入幼兒園或是入學,因此,處理起這類問題來,學校也會感到很棘手。但有一點不能回避,學生有入幼兒園、入學接受教育的權利,任何人不能剝奪。”
一個不容回避的現實
“乙肝”歧視現象社會上時有發生
我省一位教育界人士說,“乙肝”問題不僅涉及上學問題,也涉及就業問題。目前,整個社會對“乙肝病毒攜帶者”及乙肝患者有各種不同的看法,歧視現象也時有發生。
教育部為維護“乙肝病毒攜帶者”上學的權利,避免高校招生中的乙肝歧視問題,與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下發了《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乙肝病毒攜帶者”的錄取及專業選擇做了相應的規定。
他介紹,目前我國的相關政策中,沒有明確指出“乙肝病毒攜帶者”患兒能否入讀幼兒園及接受義務教育,而《義務教育法》中規定,任何孩子都具有接受教育的權利。“目前我國‘乙肝病毒攜帶者’已超過1.2億人,他們就學、就業的權利應該得到保障。”
而據了解,從2006年開始,廣州開始嘗試讓“乙肝病毒攜帶者”幼兒入托,和其他正常孩子一樣接受教育,且至今尚未接到因此發生傳染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