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歲小女兒半夜哭鬧,母親不堪擾夢竟然親手掐死女兒。昨天,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羅秀華故意殺人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羅秀華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去年4月28日晚,39歲的被告人羅秀華與8歲的大女兒、2歲的小女兒羅某雙在家。晚上9時許,小女兒羅某雙一直哭鬧,被告人羅秀華被吵得心煩意亂,就用手輪流朝羅某雙的眼部、臉部打去,邊打邊喝令羅某雙不許哭,把羅某雙的眼、臉部打得紅腫。次日凌晨1時許,羅某雙又開始哭叫,被告人羅秀華坐在羅某雙的腹部,雙手用力掐羅某雙的頸部,三四分鐘后,被告人羅秀華見女兒不再動彈,便上床繼續睡覺。
凌晨2時30分,被告人羅秀華醒來后發現羅某雙的身體已經冰涼,便知道羅某雙已被掐死。其后,被告人羅秀華將羅某雙的尸體掩埋在其住宅附近的竹林中,后被村民發現情況可疑,隨即報警。
清遠中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羅秀華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羅秀華為人母親,本應盡力撫養照顧自己的子女,但其僅因女兒一時哭鬧就采取掐頸的暴力方式將年僅兩歲的女兒活活殺死,手段極其殘忍,主觀惡性極大,應予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