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產婦,雖然骨盆正常,但臨產時子宮收縮不好,產程進展緩慢,這種多屬于“原發性子宮乏力”。如果這時胎心正常,可以實行催產素引產。目的就是加強產婦的子宮收縮力,讓她自己順利地生下小寶寶。但子宮收縮乏力,并不一定都適合催產素引產。
剖宮產的適應證,在產婦方面有:
(5)產道異常,如骨盆狹小、畸形、骨盆腔或陰道內有腫塊阻塞產道;
先兆子宮破裂;
(6)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征,或某些妊娠合并癥,如合并心臟病、糖尿病、慢性腎炎等;
(7)臨產前子宮收縮無力,利用催產素無效者;
(8)產前發生嚴重大出血,如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或重癥子癇前期藥物治療無效者;
(9)引產失敗,需要在短時間內結束分娩者;
產程過長(超過24小時以上者);
(10)高齡初產婦(指大于35歲者);
(11)產婦患有皰疹病,或陰道有性傳播疾病的病灶者。
由于胎兒方面的原因需要進行剖宮產的有:胎位異常,如臀位、枕后位、橫位,尤其是胎足先入盆者,胎兒從陰道分娩比較困難;胎兒尚未分娩,而胎盤提早剝離,或臍帶先從陰道中脫出者;胎兒宮內窘迫經治療無效者;珍貴兒(指多年不育,才得以懷孕)。
所以說,究竟采取什么方式分娩,還是應該聽取經治醫生的意見,因為他們會根據具體情況做出正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