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貼士:近親為什么不能結婚
曾經創立了”基因”學說的本世紀美國著名遺傳學家摩爾根說過這樣的話:”沒有血緣親屬關系的民族之間的婚姻,才能制造出體質上和智力上都更為強健的人種。”他呼吁:”為創造更聰明、更強健的人種,無論如何也不要近親結婚。”
近親是指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我國的婚姻法明確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直系血親的關系也即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叔伯姑與侄子女、姨舅與外甥(女)等。近親婚配對于人類的危害在于它會增加隱性基因疾病的發生率。
有些人可能攜帶某些遺傳性疾病的基因,但外觀上并不表現出該疾病的癥狀,我們稱之為“隱性遺傳病攜帶者”。而相同血緣的近親有很大的可能是攜帶同一種疾病的基因,如果攜帶同種遺傳性疾病的基因的兩個近親結合,那么他們的后代就會將父母隱性遺傳病外顯出來而成為顯性,從而表現出疾病的癥狀和體征,所以患遺傳性疾病的機會就增加了;如果與不是相同血緣的其他人結合,攜帶同一種遺傳性疾病基因的的機會就很小,那么他們的后代患遺傳性疾病的機會就大大地減少了。有統計表明,近親結婚后他們的下一代兒童死亡率比非近親結婚的高出3倍,其后代遺傳性疾病的發病率比非近親結婚的高出150倍。
在人類的群體中,常常由于地理環境、交通、民族、宗教等原因,造成一些特殊的“隔離群”。他們只與本群內居民婚配,久而久之,群內居民就建立起了錯綜復雜的親緣關系,甚至使全體成員都接近或者達到了“近親”的程度。在那里常常會發現一些罕見的遺傳病流行,這就是長期實行群內婚配的結果。
所以,為了家庭長久的幸福,有效地控制遺傳性疾病的發生率,近親不是能結婚。即使已經成婚的,在考慮懷孕之前也應該進行遺傳咨詢,出生后的孩子應加強隨訪,定期檢查。如果第一個孩子生后患遺傳性疾病,是不是生第二胎應去醫院進行遺傳咨詢,如果抱著僥幸的心理冒險再生一個,往往第二胎再患病的可能性遠遠高于正常人群。
小故事:“皇室病”的原因
1840年2月,21歲的維多利亞女王和她的表哥(舅舅的兒子)阿爾伯特結婚,他們一共生下了9個孩子,四男五女,4個男孩子有3個患有遺傳病--血友病,女孩子也是血友病基因的攜帶者。
她的3位王子都是兩歲左右發病。這是一種稍有碰撞即出血不止的疾病。當時的醫學界對此毫無辦法,連最高明的醫生也束手無策,結果一個個都短命早夭。
所幸的是5位公主卻都美麗健康聰明,于是不少國家的王子都前來求婚。然而當她們先后嫁到了西班牙、俄國和歐洲的其他王室后,她們所生下的小王子也都患上了血友病。這件事把歐洲許多王室都攪得惶恐不安,所以當時把血友病稱為”皇室病”。
血友病是一種”伴性遺傳”疾病,也就是說,這種病與人的性別有關。該病的基因就位于細胞中的X染色體上。男性的性染色體是XY型,于是會發病。而女性的性染色體是XX,病變的X染色體被另外一條健康的X染色體所代償,所以并不發病。但是盡管她個人不發病,但這條有病變的染色體會繼續遺傳下去,遺傳給她們的子女。在下一代中,男性中有1/2的人會發病,而她們的女兒中又有1/2的人成為血友病的基因攜帶者,于是就會繼續向下遺傳,這就是伴性遺傳病的遺傳規律。
造成遺傳病的原因,主要還是近親結婚。王室血統的”純潔”,帶來的卻是家庭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