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里區新陽路恒祥家園的張春女士自去年生下兒子后,平靜的生活被打亂:月嫂、賣奶粉、賣嬰兒物品甚至減肥公司的騷擾電話一個接一個。“資料都在醫院填寫的,他們是從哪兒得到的信息?”張春決定不再沉默。
“中間人”透露信息來源
記者隨張春找到一家經常打電話的孕嬰用品商店。
該店不足50平方米,負責人廖某起初很排斥,說商店剛剛起步,客源有限,于是通過“內部人”得到了張春的資料。“內部人”是誰?廖拒絕回答。
當張春表示要通過法律手段維權時,廖某才說,她是從一家信息公司以每份0.05元的價格購買了上千份客戶信息。
信息公司現身說“法”
隨后,記者按廖某提供的信息公司電話,以一名開店老板的身份聯系上對方。
一操南方口音的男子接電話自稱姓高,說他們公司是專門負責籠絡信息的,除了孕產婦、嬰幼兒信息外,還有車主信息、新房戶信息等等,如果記者批量購買,價格還便宜。當記者提出想到公司去看看時,高經理立刻警覺,聲稱他現在外地出差,想要“現貨”的話,只要把錢打到公司賬戶上,資料就會以快遞的形式郵到客戶指定地點,他們是全國連鎖,信譽肯定沒問題。
誰為信息公司爆料
聽到記者在“猶豫”,高經理打包票說,他們在各個領域都有專門的信息搜集員,即所謂的內線,比如醫院方面,某醫院張××、某醫院李××,都經常給他們提供信息。
哪些人在為信息公司爆料呢?隨后幾天,記者與張春對哈爾濱市部分醫院進行了走訪。醫院的答復是,不允許任何人將患者資料賣給“信息公司”。某婦產醫院工作人員孫某說,如果醫院將信息出售并出了問題,患者肯定是要到醫院來討說法,但不排除個別醫務人員將產婦信息隨意出售,或者某人剽竊信息的可能。
隱私公開何日休
地下信息公司的銷售網絡已浮出水面,可張春卻沒有輕松起來:“原來只想弄個明白,可現在卻感覺到了可怕。不經意間,個人隱私被明碼標價,當事人卻蒙在鼓里,而且很難逃脫商業的騷擾和非法的窺視,甚至還給個人財產和生命安全帶來直接威脅。”
天樂平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丁寧認為,個人信息泄露正日益嚴重地妨礙著公眾的正常生活。在國外,發生侵害個人信息的情況,如果構成犯罪,有可能會判2至3年刑。我國一直沒有相關的法律約束,不過讓人慶幸的是,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日前已呈交至國務院,該草案規定了擁有個人信息的企業與團體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禁止任何團體在未經個人同意的前提下,將個人信息泄露給第三方。該法一旦正式出臺,侵害他人信息將會承擔行政責任、民事責任或是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