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家住海口長流鎮的李女士向記者反映,她兩歲多的兒子歡歡(化名)昨日早上送進幼兒園時還好好的,可到了下午接回家后發現孩子渾身是傷,屁股和腿部都有明顯紅腫和淤青,光是屁股和背部就有20多處棍子打后留下的明顯傷痕。“孩子哭著說,他是被幼兒園老師打的,才兩歲多的孩子啊!他能犯什么樣的滔天大罪,老師竟要下這樣的毒手?”李女士說著,失聲痛哭。
見習記者 王彩虹 文
小男孩身上有20多處紅腫傷痕
記者立即趕到歡歡所在的長流鎮椰園幼兒園。此時歡歡還在李女士的懷里不停地哭鬧,說自己的屁股很疼。記者看到,在歡歡的背部、屁股和腿上有20多處非常明顯的被棍子打過的痕跡。其中有幾處在屁股和腿上的傷痕腫得厲害,記者目測,那幾處傷痕大概有10多厘米長。在歡歡的屁股和右腿上還有幾道明顯的淤青。在記者查看歡歡的傷痕時,歡歡不停地流著淚對媽媽說:“老師打屁股很疼。”記者正準備拿相機拍照時,歡歡看到記者的手伸進包里翻找,就突然驚恐地大哭:“別打!疼!媽媽!”
“歡歡平時非常乖。”李女士告訴記者,她平時主要靠擺地攤維持生計,原以為將孩子送進幼兒園能夠得到很好的教育,沒想到竟然會發生這樣的事。
園長稱不知道打人老師的全名
在場的歡歡的舅舅李先生說:“得知孩子被幼兒園老師打傷后,我就和他媽媽趕過來向幼兒園討說法。”令李先生氣憤的是,幼兒園園長僅答復說:“打了就打了,事情已經發生了,還能怎么樣。”
該幼兒園園長田女士告訴記者:“這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孩子屁股被打紅了而已,打了就打了,這么小的事情,你們也要報道嗎?打歡歡的那位老師因為害怕,已經跑了。我們沒有她的聯系方式,也不知道她住哪里。”田女士說:“我只知道打孩子的老師姓郭,我們平時就只叫她小郭,全名我也不知道,郭老師今年20歲,剛畢業,是熟人介紹來的,剛來了不到一個月。”
“郭老師打孩子的時候,我正坐在辦公室里,聽見孩子哭得厲害,我就出來制止她。”田女士說。至于郭老師為什么要打歡歡,田女士表示:“這個孩子不會上廁所,郭老師教了他一個星期了,而且是手把手地教,但他還是不會。大家都在吃飯時,歡歡就坐在椅子上小便。可能郭老師不習慣,一時生氣就打了他。”
記者問到,既然不知道郭老師的全名,也不知道郭老師的聯系方式和住處,那么幼兒園平時是如何管理的?萬一孩子丟失該怎么辦?田女士表示,有人看守大門,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李先生說:“幼兒園是在推脫責任。”
附近住戶:園長在說謊
住在幼兒園旁的李阿婆告訴記者,她每天出門時都會經過椰園幼兒園。“我在這住很多年了,這個幼兒園經常發生小孩被打的事。有一次我就親眼看到那位姓郭的老師拉著一個小孩打了兩個耳光。如果她打的是我的孫子,我肯定跟她沒完!”李阿婆生氣地說。住在椰園幼兒園后面的陳女士表示,她也親眼目睹過該幼兒園的老師打小孩的場景。“那位郭老師在椰園幼兒園工作至少兩年多了,兩年前我就經常看到她在幼兒園里帶小孩。不久前,我還看到一個小孩從幼兒園跑出來,幸虧老師及時發現,不然孩子走丟了可怎么辦?”陳女士說。
歡歡的媽媽李女士告訴記者,園長田女士在說謊,自去年9月歡歡剛進幼兒園的時候,郭老師就在這里工作了,而不是田女士所說的,郭老師才來一個月。歡歡的舅舅李先生表示,他已向長流鎮派出所報案。
律師:幼兒園要承擔主要責任
教育學會常務副會長張開基先生表示,幼兒園老師這種做法會對歡歡造成非常不良的影響,受到驚嚇的歡歡會不愿意再上幼兒園或者學校。據了解,權威專家曾做過專門的分析調查,孩子幼年長期被打或在幼年時期有過記憶深刻的被打經歷,長大后就會比一般的孩子更加容易滋生侵略性行為,更容易虐待配偶和孩子。
廖暉律師認為:不管老師找到與否,幼兒園都要承擔主要責任。廖暉律師說,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幼兒園和老師都必須對歡歡所受到的傷害作出相應的賠償,如果情節嚴重,還有可能要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