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9個月的幼兒小軒(化名)昨日因病在漢中同仁醫院就診。醫生開處方注射100毫升甲硝唑注射液,輸液室護士卻給小軒掛了250毫升的吊瓶。
輸液量超出處方劑量1.5倍
昨日是兒童節,本該是少兒們享受陽光和快樂的日子,但不到兩歲的女孩小軒卻經受了一次不該承受的痛苦。上午11時許,見小軒精神不振,小軒的媽媽、奶奶帶她到漢中同仁醫院就診。經門診部葉醫生診斷,小軒患急性扁桃體腺炎,葉醫生開具了處方:靜脈滴注一定比例的甲硝唑注射液100毫升。
在醫院一樓輸液室,護士給小軒掛上了吊瓶。一個多小時后,吊瓶即將注射完,小軒的媽媽劉某發現小軒的眼神有些呆滯,便急忙請護士查看。另一位護士來檢查輸液情況時,才發現給小軒所注射的甲硝唑劑量為250毫升,比處方劑量超出1.5倍。
小軒的奶奶聞訊到護士辦公室詢問情況,不料遭遇生硬態度,負責輸液的護士稱,掛吊瓶時曾告訴陪護人,要求輸液到吊瓶膠布粘貼的刻度時,立即通知護士。由此雙方發生爭執,小軒的家人撥打110報警,警察到場制止了事態進一步升級。
當地衛生部門已介入調查
劉某說,護士在該孩子輸液的過程中,根本沒有任何叮囑。她認為,作為孩子的家人,主要的義務是看護好孩子,至于注射多大劑量的藥物,應由醫護人員負責。患者家人沒有專業知識,院方怎能將藥物劑量的控制責任推卸給患者陪護人一方。
記者見到小軒所注射的甲硝唑注射液藥瓶,藥瓶標明為250毫升刻度,藥瓶中部粘貼有一截白色膠布,上面潦草地寫著小軒的名字,并注有100毫升字樣。
據小軒的家人推斷,護士知道應注射的劑量,但在實際操作中,因責任心不強,疏忽大意導致給孩子過量注射。小軒家人保留了藥瓶和處方等證據,必要時將向院方追究醫療事故責任。
同仁醫院醫務科一位姓王的負責人承認,給患者小軒注射的藥物超出了處方劑量。他說,醫院藥房暫無100毫升標量的甲硝唑注射液吊瓶,于是護士采取了人工刻度的方式,但在注射過程中出了問題。他認為責任在院方,衛生部門已介入調查。院方將小軒轉入住院部觀察治療,并采取給小軒注射葡萄糖液體,通過對藥物的稀釋和患者排尿,以挽回過量用藥的不當后果。
通過網絡查詢獲悉,關于甲硝唑靜脈給藥的不良反應,最嚴重的為癲癇發作和神經病變,后者主要表現為肢端麻木。在提到藥物過量時,多位醫務人員在線解答均表示,大劑量注射甲硝唑可致患者抽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