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年生育高峰一撥接一撥,不少準媽媽扎堆生育,致使單位人手短缺現象嚴重。日前,上海閔行區某學校為避免出現此類狀況,與初婚初育女教師簽訂《計劃生育責任書》,不僅要求員工上報預備懷孕時間,如出現計劃外懷孕生育,可能“工作不!薄kS著職場競爭加劇,如何妥善處理生育問題,成為擺在員工和企業面前的雙重難題。
教師:規定太不人道
近日,記者接到投訴,稱閔行區一所公辦學校要求育齡女教師簽署《計劃生育責任書》,對懷孕生育“設限”,引起員工不滿,“連生孩子都要經過領導同意,還要簽協議,若是不簽,誤工就得自己負責,這也太沒道理了!
記者看到責任書上稱,針對該校育齡婦女較多,學校人員編制較緊和教學工作的特殊性,校長每年要與初婚初育對象簽訂該責任書。責任書規定,教師經夫妻雙方與校計劃生育工作小組協商,應報備計劃生孩子的時間;如果要改變生育計劃時間,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學校。
責任書上還寫明,如果違反計劃懷孕、生育,且在當事人請假期間影響正常教學秩序,造成學校必須另聘老師上課的,產假期滿學校將不保證提供原工作崗位,視情況予以轉崗、待崗處理,并在合同期滿后不再續約。
《計劃生育責任書》出臺后,雖然該校教師頗有微詞,但也是敢怒不敢言!拔覀儺敃r的第一反應就是認為荒唐,但細想權衡后,覺得飯碗更重要,也就忍氣吞聲算了!币晃慌蠋熣f。
校方:便于安排工作
“這份責任書還在征求意見中,并不強迫老師簽署。”該校鐘校長告訴記者,教師將生育計劃報備學校,學校才能有計劃地提前做好工作安排,以免措手不及!叭绻蠋煵淮蛘泻艟蛻言,尤其是擔任班主任的女教師突然‘有喜’,最被動的是學校!辩娦iL無奈地說。
至于“不保證提供原工作崗位”,鐘校長認為“這也是合乎情理的事”,“老師頻繁更換,對學生最不利”。
在采訪結束后不久,記者發現,公示該責任書的網頁已經被刪除了。
婦聯:違背法律精神
針對該校的做法,記者咨詢了市計生委、女職工勞動權益求助熱線、婦聯等相關機構。相關人士均表示,責任書中的有關條款也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及《上海市城鎮生育保險辦法》中的相關精神。
職業顧問指出,企業要提前做好人才儲備,或是內部協調,使留守員工的獎金待遇隨任務有所提升,或是外部臨時聘用或業務外包,通過人才租賃暫時緩解工作壓力。同時,還應給孕期女員工提供更安全和舒適的工作環境,如讓她們坐在安靜、空氣流通的地方,為她們更換液晶顯示器,避免加班等。公司對員工的關愛換來的將是員工對公司的感激和忠誠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