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名字響亮就要注意聲調和聲韻母的搭配。
如果是兩個字的名字,前后兩個字的聲調最好不一致。起名字時最好不要全部都用n和l,z 、c、s與zh、ch、sh、這些發音部位相同的聲母。
例如曾聽說有人給孩子取名叫蕊蕊,就不容易讀得響亮,很拗口。
6. 姓名也最好是男女有別。
我的寶寶叫佳萱,我取的,當初想用“軒”意思,長大了能是個大美女,但又不失男子的剛強,孩子爸爸覺得“軒”太男人了,因此由“軒”改成了“萱”。------萱萱媽
7.字數不要太多。
古人原來會有姓名、字、號等,但現代人不適合取太多字的名字,一是羅嗦,另外也有比較實際的問題,考試的時候,孩子寫名字的時間都會別人長,那么答題的時間就會比別人少了。除非是少數民族或是音譯的名字。
對于名字的字數我國法律法規是否有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九條的相關規定: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姓名。
考慮到我國民族眾多,姓氏較為復雜,有關風俗習慣各異等諸多情形,戶口登記機關不應也不便對公民姓名字數加以限制。
8.要注意諧音的含義。
諧音如果含義不好,容易讓別人反感。尤其是在孩子小時候容易受到別的小朋友的嘲笑,給他心理造成陰影。
網上流傳著很多跟名字有關的故事,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諧音后名字就變成了另外一種含義,例如“陶奇”的諧音變成了“淘氣”,“杜紫藤”的諧音變成了“肚子疼”。